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与权益,根植于源远流长的历史经纬,熔铸于从战火中淬炼而成的国际秩序。中国捍卫领土主权的意志坚定不移,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的意志坚定不移
在岁月长河中,南海日复一日地上演着航行自由、贸易畅通、技术传播、理念交融的故事。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得到确立,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20世纪初,西方列强加大对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的侵略,开始觊觎南沙群岛,但列强的侵略举动遭到中国政府和民众的一致反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后,日本逐步侵占了中国在南海的大部分岛礁。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明确要求,“《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日本战败后,中国政府于1946年11月至12月指派高级军政官员,乘坐“永兴”“中建”“太平”“中业”4艘军舰,分赴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举行仪式,重立主权碑,派兵驻守。在对南海诸岛重新进行地理测绘的基础上,中国政府于1947年组织编写了《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审定《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绘制标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中国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东方主战场和主要战胜国,为战争胜利和战后国际秩序建立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决定性贡献。中国不是战后国际秩序的被动接受者,而是这个秩序的缔造者和捍卫者之一。《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构成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无可争辩的国际法效力。根据相关文件,日本必须将其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
中国对领土主权被侵犯有着沉痛的历史记忆,发展起来的中国从未“以大欺小”,也绝不会让个别国家在南海“以小讹大”。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与权益,根植于源远流长的历史经纬,熔铸于从战火中淬炼而成的国际秩序。南海问题不仅关乎中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也关乎战后国际秩序确立的正义原则、法治精神与和平理念能否得到真正践行。中国捍卫领土主权的意志坚定不移,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的意志坚定不移。同时,中国始终致力于与直接当事国一道,排除域外干扰、管控海上分歧、深化互利合作,共同探索符合历史实际、基于国际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议的有效路径,真正让南海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作者丁铎为中国南海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所所长)
《人民日报》(2025年08月26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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