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深圳市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微众注资1.5亿美金香港开设微众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高新科技”),拥有后面一种100%的股份。
按照审批规定,微众应当按照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必须的法定条件,并把相关工作进展及时上报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境外企业设立后,微众应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并表管理的有关要求,强化对微众科技技术并表管理并及时向深圳市金融监管局申报相关管控材料。
此外,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审批陈靖担任微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要求,审批李南青担任微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要求。
对于此事,微众回应表示,拟香港开设全资控股科技分公司,主要目的是积极响应国家指导方针、掌握全球数字化发展契机。
据统计,该高新科技分公司将成为海外业务管理平台,借助微众在数字化金融解决方案和数字基建解决方案优点,将科技成果及社会经验根据中国香港辐射源“一带一路”沿途海外销售市场,为境外的数字银行、传统银行、政府部门及产业顾客提供全方位科技咨询。
“本行将根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后面事宜。”微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