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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9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消息,持续执行一批适用绿色发展理念和科技创新税收政策,有关政策实施至2027年底。 公告称,为激励煤碳资源集约采掘运用,对充填开采更换出的煤碳,环…

9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消息,持续执行一批适用绿色发展理念和科技创新税收政策,有关政策实施至2027年底。

公告称,为激励煤碳资源集约采掘运用,对充填开采更换出的煤碳,环保税减免50%。

除此之外,为了支持绿色发展理念,符合条件的从业污染治理的第三方公司减征15%税率征缴所得税;

为引导企业增加机器设备、器材投资力度,对企业新购入的机器、器材,单位价值不得超过500万元,容许一次性记入本期成本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扣减,不会分本年度测算折旧费;

为激励科研和科研开发,减少科研机构研发经费,对科研机构采购设备全额退还企业增值税;

为了支持双创,对国家级别、省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购及其免费或者通过租赁等形式给予为在孵目标应用房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并对向在孵目标给予孵化服务获得收入,增值税免税。

(小编:王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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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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