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解通知:9月26日,青海省西宁市公布《关于印发<西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据见解互联网媒体掌握,《通知》提及,适用住房按揭贷款有效要求。运用商业服务住房贷款及公积金房贷选购第一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不少于20%,选购二套住宅最低首付比例为不少于30%。
第一套住房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现行政策低限为不少于相对应时限LPR减20个百分点,二套住宅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现行政策低限为不少于相对应时限LPR加20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夫妻两人均全额缴纳公积金家庭在西宁选购第一套住房,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到80万余元。全面实施“个人公积金+银行业”组合贷,扩展“对冲还贷”线上平台,推进“商转公”直转业务流程。
《通知》也提到,西宁将暂缓执行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获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才可转让限定。
与此同时,适用住户以旧换新住宅,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售卖自己的房子并且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销售市场再次购买商品房纳税人,并对售卖现住宅已缴纳个税的给予出口退税特惠。
(编写:娴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