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电,中行发布了关于进行总量首套房贷银行利率调整的公告显示,将在2023年9月25日起,进行总量首套房贷银行利率调整工作中。在其中调节范围包括,2023年8月31日(含当天)前,本行已派发和已经签署合同但还没有下发的盈利性住房按揭贷款,并符合下列两个标准之一的:住房按揭贷款派发时户数性质为首套房贷;住房按揭贷款派发时户数性质为二套购房贷款或以上,但目前已合乎所在地首套房贷现行政策。
调节标准提及,2019年10月7日(含当天)以前下发的借款,如本地首套房贷存贷款利率低限(通称“本地低限”)高过LPR,则把借款加一点力度调整至本地低限;不然,如银行贷款利率高过LPR则把借款加一点力度调整至0(即LPR+0BP),如贷款利息低于LPR一般不调节。
2019年10月8日(含当天)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天)下发的借款,如本地低限高过全国各地首套房贷存贷款利率低限(通称“全国各地低限”),则把借款加一点力度调整至本地低限;不然,如银行贷款利率高过全国各地低限,则把借款加一点力度调整至全国各地低限(即LPR+0BP),如贷款利息低于全国低限一般不调节。
2022年5月15日(含当天)以后下发的借款,如本地低限高过全国各地低限,则把借款加一点力度调整至本地低限;不然,如银行贷款利率高过全国各地低限,将借款加一点力度调整至全国各地低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息低于全国低限一般不调节。
(编写:娴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