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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引导保险集团加强集中度风险管理

  中新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 王恩博)保险集团因涉及业务领域广、成员公司多,极易形成对同一主体、投资品种、业务区域等相对集中的大额风险暴露。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8日公布一份指引…

  中新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 王恩博)保险集团因涉及业务领域广、成员公司多,极易形成对同一主体、投资品种、业务区域等相对集中的大额风险暴露。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8日公布一份指引文件,引导保险集团建立审慎经营理念,加强集中度风险管理。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集中度风险相关监管要求散落在保险集团监管、偿付能力、资金运用等各类文件中,尚未出台统一、规范的集中度风险监管规则。官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明确集中度风险管理需遵循审慎性原则、匹配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动态性原则,要求在并表管理基础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对集中度风险进行管理。保险集团应建立包括集中度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报告等在内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流程。

  《指引》还要求保险集团推进多维度指标及限额体系建设,建立集中度风险指标与限额的回溯更新机制、集中度风险预警机制、超限额管理机制;在官方网站披露年度集中度风险管理信息,定期统计集中度风险指标、报告集中度风险状况。

  据了解,目前集中度风险监管以原则性要求为主,未来随着行业和监管实践逐渐成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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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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