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税率方面,征求意见稿对增值税法规定的出口货物、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有关范围进行明确,对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情形的适用规则作细化解释。一是明确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范围。二是明确一项应税交易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时的税率、征收率适用规则。
税收优惠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增值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明确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税收征管措施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对纳税人未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或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各种手段违法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情形作出规定。
征收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对增值税法征收管理相关条款进行细化规定。
一是明确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资管产品运营等特殊情形纳税人的规定。
二是明确境外单位和个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的,应当委托境内单位或个人为境内代理人。
三是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一步细化解释。
四是明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起始时间、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纳税具体情形、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等预缴税款情形等规定。
五是对退(免)税计算办法、退(免)税申报期限等作出规定。
附征求意见稿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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